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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公司取得《承装、承修、承试》电力设施许可证的通知 |
| 关于公司取得《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》
------------资质证书的公告
根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制定的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电监会6号令)要求规定, 凡从事电力安装、维修、调试等业务的企业,都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,方可施工,我公司应上级主管部门要求,分别于2008年1月取得四级承装类、四级承修类、五级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书。可承担35KV及以下电力等级的安装、维修、调试业务。我公司将以更优质的服务做好文明施工,求质求量,想用户之所想,急用户之所急,做光亮使者,创辉煌业绩,写造福历史。
特此公告!
四川源鸿电力有限公司
2008年7月1日
| | | 来源: 时间:2008-8-25 |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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